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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家庭咨询师
婚姻家庭咨询师
职业定义:为在恋爱、婚姻和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
职业能力特征:具备观察能力、分析能力、表达能力、人际沟通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。
文化程度:大学专科(或同等学历)毕业以上。
鉴定等级:助理婚姻家庭咨询师(三级)、婚姻家庭咨询师(二级)。
申报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三级 | (1)、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; (2)、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; (3)、具有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参加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,并通过结业考试。 |
二级 | (1)、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; (2)、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; (3)、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; (4)、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|
注:相关专业指:社会学、法学、伦理学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女性学、性医学、社会工作、思想政治教育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