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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管理师

 

健康管理师

 

职业定义:从事健康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以及健康咨询、指导和健康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
 

职业能力:身体健康,具备一定的观察和理解、资料收集和处理、计算和分析、信息获取和使用、表达和交流、协调、管理及学习的能力。

 

文化程度高中(或同等学力)及以上。

 

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
三级

(1)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。

(2) 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2年以上,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(180标准学时)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3) 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,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180学时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二级

(1)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5年以上。

(2)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(130学时)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3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,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。

(4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,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3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(130学时)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5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者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(130学时)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(6)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